第319章 不要后代的原因-《神弃哥布林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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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现如今的魔骸,被孟庆用月光之力补满髓之力后,变成了像是剔干净血肉的新鲜骸骨,甚至让牛泰感觉这具骸骨还活着,虽然这是一种错觉,但也可以看出魔骸的不寻常之处。

    更多的魔之血出现在孟庆手掌中,被他一滴一滴的滴落在魔骸上,当魔之血触碰到魔骸的时候,就像是水滴滴落到海绵上一般眨眼间消失不见,而魔骸被魔之血滴落的地方,也开始有淡淡的血色出现。

    旁观的牛泰拼命的吞咽口水,对他而言孟庆使用的每一滴魔之血都是无比珍贵的,如今就这么随意的滴在死物魔骸上,在他看来实在是太浪费了。

    一百滴魔之血滴撒在魔骸上,孟庆望着已经有了些血色的魔骸点点头,短时间内魔之血没办法再产出多少魔之血,需要先让其修养修养,待魔之血回满之后才能再次抽取。

    “走吧,我们回去,一周后记得早起再来。”

    孟庆如今已经无需再让牛泰演示他的能力了,不过他也没有就此用完就把人甩到一旁,对牛泰的研究是第一步,复原魔骸是第二步,第三步才是孟庆对自身的改造。

    只有确信魔骸能够改造完成,孟庆才会把视线转移到自己身上,在没有任何经验的时候,小心点总是没错的。

    孟庆的计划是将魔之心安放在魔骸内,让魔骸与魔之心结合人为创造出一具魔躯,这就会产生一个新的问题,那就是魔躯是否能拥有自己的意识。

    理论上来讲是不会的,因为魔躯缺少一个大脑,但髓之力日久天长之后能否让魔躯有新的变化,也是未可知的一件事。

    如果魔躯不会拥有自己的意识,那孟庆的试验可以说大功告成。

    可以想象到的是,魔躯绝对是比起任何盔甲都要坚固的防护,这点从刀枪不入的魔蜥那里可以看出一二。

    只是吸收了几百滴魔之血的力量进化的魔蜥就能有如此能力,那安放了一整颗魔之血的魔躯呢?

    魔躯肯定要比魔骸还要大一些,完全能够容纳一个人在其中,孟庆就是想把魔骸与魔之血改造成一具可以由他本人使用的魔躯,这像是钢铁盔甲,但远比钢铁盔甲防护更强,更像是科幻故事里的机甲。

    魔躯的血肉问题,有魔之心存在完全不是问题,孟庆用魔之血转化血肉已经试验成功了,一具普通的草原野鼠的骸骨,在滴了几滴魔之血后,变成了一具浑身血肉模糊的尸体,魔之血带有一种活性,能够自发的吸收骸骨里的髓之力,将血肉‘创造’出来。

    这种情况孟庆当然清楚是什么原因,强大的魔拥有着强大无比的自愈能力,普通的外伤,即使真的切开皮肤伤到皮肤下的血肉,也会很快在魔之血的活性下愈合,连普通人的伤口都能在十天半个月时间里痊愈,更何况魔这种神明创造的生灵呢?

    一整个冬季,孟庆的日子过得无比悠闲,除了每隔一周收割一波魔之心产出的血液,剩下的时间就是享受和兰雅的二人世界,这点是兰雅也渴求的,只不过她一直都有一个疑惑在心头,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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