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八十六) 试行条例-《玩出诺贝尔奖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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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2号:“那好,请二位签字后领证。”
两新人先后签字。
002号把红本子交给两人后说:“结婚证是证明两位夫妻关系的法律凭证,希望你们珍藏一生。”
两新人:“我们会珍藏一生的。谢谢!”便高高兴兴离去。
网主的话:国际上绝对多数国家都有婚誓,形式、内容大同小异。何为誓?约信决不食言,照自己说过的话不折不扣地去做。因此,离婚者即大不“信”;抛弃对方或“第三者”,则大不信大不义。
借钱不还、贷款延交、信用卡透支等等,相对而言是“小不信”,如今尚且不少国家已作“违信”惩罚,乘火车、坐飞机、出境、开办公司等均加限制,大不信大不义者倒任其自在,岂非咄咄怪事?
为此,本网站与各有关部门协调,制定如下条例。
总则:自由恋爱,慎重择偶,坚守婚约,创建和谐家庭。
一,凡要求离婚者,双方各送交一万字以上手书申请报告(打印文本拒收),所提材料被认可后,最早一年,当地民政局予以答复是否批准。
二,凡离婚主动者,—律作“违信”处理。
三,离婚主动方和“第三者”,属大不信大不义,不得为官,所有企业不得聘用。
四,丧偶再婚,需得到本人家庭所有成员同意,但提议不要与“违信”者结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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