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谓“公族”,就是指国君的族人。因为在春秋战国时期,诸侯们都称“公”,所以其族人就被称为公族。 公族犯法后,主审官要将审讯后的记录上报给国君。如果触犯了刑法但罪不至死,主审官就会说:“族人某某所犯之罪属于小辟。”如果犯了死罪,主审官就会说:“族人某某所犯之罪属于大辟。” 身为国君,虽然有知情权,却没有干扰司法部门执行法令的权力,这就意味着公族犯法与庶民同罪。 不过,有时候公族犯了死罪,国君偶尔也会求情。遇到这种情况,国君就会对主审官说:“饶了他吧!” 主审官却不买账,毫不留情地回答说:“法不容赦!” 国君苦苦哀求道:“就绕他一次!下不为例!” 主审官坚持:“法不容赦!” 等到国君第三次求情的时候,主审官就不再吭声,默默退出,然后将犯人交给甸人并立即执行死刑。 如果国君仍不死心,还会在主审官离开后,派人传达君命给主审官说:“即便有罪,也一定要赦免他!” 等甸人执行完死刑,主审官会禀报国君说:“不好意思,已经来不及了!” 人死不能复生,国君此时也只能干瞪眼,拿主审官毫无办法。 公族犯罪要在隐秘的地方行刑,为的是避免国人联想到国君的族人自相残杀的景象。公族被执行死刑,国君虽然不用吊孝、穿孝服,但要改穿素服,并按照与死者的血缘关系尽应有的礼数,以表示骨肉之情尚存。不过,由于公族有辱先祖英明,所以国君不能在族人的宗庙哭丧,要在异姓之人的宗庙哭丧,以示在疏远他。 不论公族触犯了哪种刑法,都不准对其实施一种刑罚,那就是宫刑,为的是要确保国君一脉的繁衍生息。